读书的随笔

时间:2024-12-14 17:46:04
关于读书的随笔

无论在学习或是工作中,说起随笔,大家应该都有印象吧?随笔是散文的一个分支,是议论文的一个变体,兼具议论和抒情两种特性。为了让大家在写随笔的时候更加简单方便,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读书的随笔 ,欢迎阅读与收藏。

关于读书的随笔 1

今天,我读完了《格林童话》这一本书。它是由18世纪初,德国的雅可布·格林和威廉·格林兄弟搜集民间整理民间的传说、童话故事编辑而成的格林童话。出版至今,格林童话仍在全球各地流传。

读完了这本《格林童话》,让我感受最深的一篇文章就是《海兔》了。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位骄傲的公主她有十二面万能的窗户,只要一看,天下事就了如指掌了。这一天她贴出告示公布:如果谁能躲过公主的眼睛,她就和谁结婚。有三个小伙子前来应征,前面两个都被公主的万能窗户发现了。到第三个小伙子时,他第一次藏在了蛋壳里,被公主用第十一面窗户看见了。第二次他躲在鲤鱼肚子里,被公主第十二面窗户发现了,第三次,聪明的'小伙子变成了一只活波可爱的小海兔藏在了公主的辫子里。公主从每一扇窗户里都没能找到小伙子,公主被小伙子的机智所感动,便嫁给了他。

这一篇童话故事教育我们的两个道理。第一个是;做人不能像公主那样骄傲,看不起别人。第二个是;应该学习小伙子做事都应该善于思考,善于发现。每一篇童话故事都向我们讲了一个做人的道理,而且有些会让我受益无穷,我喜欢《格林童话》。

关于读书的随笔 2

有句话我一直非常喜欢:“要想给孩子一杯水,自己先要有一桶水。”这在我们教育事业中尤为重要。苏霍姆林斯基在许多条建议中都提到,教师要提高自己的教育素养,就必须要读书,读书,再读书。要把读书当作第一精神需要,当作饥饿者的食物。教师应该要不断培养自己读书的兴趣,要喜欢博览群书,要能在书本面前静下心来,善于对书本中的内容深入地思考。确实,我们教师教给学生的那点基础知识,只是沧海一粟,教师要想提高自己的教育水平,在教学时游刃有余,这就需要持之以恒地读书,不断地补充自己的知识的储备能量,使自己的知识海洋变得越来越宽广,让自己的“一桶水”永远取之不不尽,用之不竭。

一个人只有不停地读书,读好书,读有意义的书,才能从知识的海洋里汲取更多的`营养,才能不断地充实我们的头脑,提升我们的思想,才能让我们摆脱“坐吃山空”,“无物可教”的尴尬境地!苏霍姆林斯基说过:“一个真正的人应当在灵魂深处有一份精神宝藏,这就是他通宵达旦地读过一二百本书。”

对于一年级的学生,老师去讲太高深的知识孩子云里雾里,最重要的是在孩子的启蒙阶段教师传递知识的准确性,每一个读音、用词都会深深的影响到学生,我觉得这更考验教师的基础知识是否扎实。日常说话通常是自然而然的,出了问题自己都意识不到,这也给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

关于读书的随笔 3

《第七条猎狗》虽然是一篇短篇小说,但内容却令人回味无穷。

这本书的主人公叫召盘。它非常喜欢打猎,却没有一条得心就手的好猎狗,而养的六条猎狗都因为意外的事故送人了,他为此常常引以为憾。第七条猎狗叫赤利,是一位军人送他的。威猛的赤利撵山迅如风,捕猎猛似虎。可是,就是这样一条好狗,却在泼水节那天遭到主人召盘的毒打。这是怎么回事呢?原来,在一次捕猎中,他们发现了一只五六百斤的大野猪,召盘仗着自己手中有枪、脚下有狗,对着野猪的耳根就是一枪,被激怒的野猪向召盘冲了过去。召盘赶快呼唤赤利,却不见赤利的'踪影。说来也巧,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,野猪被树枝卡住了,召盘趁机将野猪打死。

就这样,赤利被赶出了家门,过起了吃了上顿愁下顿、吃了这餐没那餐的悲惨生活。半年后,召盘碰到了一群狼,而群狼之首正是赤利。赤利见饥肠辘辘的狼群想吃掉召盘,便不顾一切地与它们撕咬起来。最后,狼全死了,赤利也牺牲了。看到这里你也许会问,这么忠诚的赤利上次为什么不帮主人打野猪,其实,那天打猎时召盘踩破一窝蛇蛋,蛇生气地吐出了红信子,向召盘的颈部直扑过去。等赤利把蛇干掉时,召盘也把野猪消灭了。

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崇洋媚外的亡国奴,他们为了一时苟且偷生,不惜出卖自己的祖国,连一条狗都不如。

关于读书的随笔 4

可叹停机德,金簪雪里埋。

我读过多愁善感的林黛玉,清高自傲的妙玉,柔弱多病的秦可卿,泼辣大方的王熙凤,孤寂深宫的贾元春,聪敏能干的贾探春,木愣呆傻的贾迎春,看破红尘的贾惜春,落魄村庄的贾巧姐,大大咧咧的史湘云,初嫁守寡的李纨,但她们的美丽才华都在岁月的沉淀中慢慢消逝,只有薛宝钗的唯美高贵依然在我心中传来空灵的回响。

暗自祝福贾宝玉和林黛玉这对美好姻缘的.人,多多少少对断送了这份爱情的薛宝钗有些怨恨。但我看见的是一个背对阳光的薛宝钗。

也许她是有城府的女子。书中写她“挑贾母爱看的几出热闹的戏点,贾母见了,更是喜欢。”可是,我赞赏她懂得在什么场合该说什么话。为人处事是一门哲学,那么薛宝钗可是小小年纪便精通这门哲学的。元春省亲时发下来的灯谜,即使她觉得并无什么新奇,嘴上也止不住的夸赞灯谜新颖精巧。有城府又怎样,我喜欢的便是她那恰到好处的城府。

也许她是个可怜而朴素的女子。就算贵为大家闺秀,房间里也“一色玩器全无,案上只有一个古朴的定窑花瓶,供着数枝菊花,并两本书,茶奁茶杯而已。”不过,这是衬托出了她的超凡脱俗。不喜用那些庸俗的胭脂古董来修饰自己,即便如此,也丝毫掩不出她的大气。她不会浪费,她可以坦然穿着半旧的家常衣裳和身为宝见华贵的贾宝玉交谈。她可怜嫁进家门三月就被迫守寡。就算贾宝玉不爱她,为什么也这样决然而去独留她一人?是岁月无情还是天意弄人?

她是如此的善解人意。知道史湘云没钱请诗社作席,就把哥哥的螃蟹宴搬来替史湘云解围;史湘云送了绛纹石戒指,便给袭人也送去一份;夏金桂独独欺负香菱,她便把香菱要来跟在自己身边;林黛玉身体不好,她给黛玉送燕窝,送一瓶儿蜜饯,还开导她爱惜自己身体和读正经书。这般的善解人意,更是红楼梦中无人可比肩的。

论相貌,她“唇不点而红,眉不画而翠,脸若银盆,眼如水杏。罕言寡语,人谓藏愚;安分随时,自云守拙。”不知是哪一点比那“倾国倾城貌”差了些。论才学,她“胭脂洗出秋阶影,冰雪招来露砌痕”,也不比那“月窟仙人缝缟袂,秋闺怨女拭啼痕”差。论女红,她“坐在床边纺织女红”远超林黛玉的“丫鬟紫鹊坐在风口做针线活”。论道理,宝钗心胸开阔,黛玉那小心眼儿远不及她。

某日,蓦然在一个午后胡思乱想:如果宝玉先遇到的是宝钗,那会不会没有这个结局?而后,我便释然了:宝玉黛玉纯真的爱情岂是时间可以决定的!也许从一开始就注定最后受伤的那个人是宝钗。那个朴素却超凡脱俗,善解人意又有城府的女子。

任他宝玉弃你而去,你依旧是《红楼梦》中最美的那一朵花,跳一曲最美的独舞,爱上那座盛世的空城。

让我跨过千年来爱你,背对阳光的薛宝钗。

关于读 ……此处隐藏4449个字……的中国历史文人,去感受文化带来的魅力。

扫一下目录,便知道自己读的是凭借山水风物以揭示中国文化巨大内函的'一种美丽文字,读他的文章,第一印象就是清淡,遣词造句也自然,通畅,决没有半点儿华词丽句,也并不见那些故作高深的难识字,我渐渐地爱上这文字了,一点点地读,一点点地被折服,感动,再读进去,就会发现他文章的内容非常平实,使人亲近,让人信服,在不经意间又让人了解了中国过去的灿烂文化,书中一篇《白发苏州》看似写苏州柔丽凄迷的风景,却以小桥流水为背景,通过描写人文山水,把清新婉约的江南文化和世态人情表现的形神俱佳,同时又展现出中国2500年的悠久文化史,不愧为一篇充满人文气息的散文。

读上这种文章,慢慢合上书页,轻轻抚着封面,淡淡地叹出一口气来,回忆过往的事,是常有的事。看着一篇《上海人》,那是一剖视上海文明,研究海派文化的论析文章,我是带着一阵阵苦涩的认同感读完全文的,有时心里会十分尴尬,并不时的说:“啊,是这样,我也曾这样。”“精明、骄傲、会盘算、能说会道、自由散漫、不厚道、排外、瞧不起领导、缺少政治热情、没有集体观念、对人冷淡、赶时髦、浮滑、好标新立异、琐碎、世俗气”,这样的心理特征被一个艺术理论家、文化学者、散文作家的文字所印证,怎能不让人尴尬、郁闷?

《文化苦旅》凭借山水风物以寻求文化灵魂和人生真谛,作者依仗着渊博的文化和史学功底,揭示了中国文化的巨大内涵,历史使人明智:也就是历史能告诉人们种种不可能,给每个人在时空坐标中点出那让人清醒又令人沮丧的一点,这大概是作者的初衷吧!

关于读书的随笔 13

歌德说过:一书一世界。

短短五个字,道出了书的可贵。

伟大的祖先创造了文字,创造了书籍,将人类有限的生命赋予书中,缔造了无与伦比的永恒。

如果说,一本好书是一方灵动的世界,那么书中的文字便是一个个跳动的灵魂。

世界因灵魂而鲜活,灵魂因世界而跳动。在这跳动的过程中,人类的发展得以永恒。

还记得电视剧微微一笑很倾城中有这样的一个原创场景,令我印象深刻。

肖奈大神与父亲下棋畅谈,期间聊到肖大神的游戏事业。肖父不免有些担忧,不禁细问。

只见大神手执棋子,从容不迫地回答。父亲教书育人,目的`在于传道授业解惑。而自己做游戏亦是如此,用游戏创造一个自己心中的世界,传播文化,传达理念,只不过传达的方式不同而已。

于是乎,肖父自然放心了,对儿子的理想表示全力支持。

不禁想到,小说微微一笑很倾城的作者顾漫在创作这部作品时,是否也正是在用她的作品来创造一个她自己心中的世界呢?而那些话也正是她借肖大神之口来表达的吧!

我想答案早已存在于读者心中了!

每一本好书,都是其作者精心雕琢而成。而书中的每一个字,都是其用心凝炼而成的。他们呕心沥血,绞尽脑汁,在无数个夜晚彻夜难眠,只为在这他们心中世界里创造一个个鲜活的灵魂。

身边有不少爱书的朋友,我曾不止一次地与他们聊过对于书的看法。曾有有一个人的回答最令我感难忘。

他说,如果这世上真有什么东西可以万古长存的,那唯有书了。

沧海终究会消失,桑田亦没有长存,再浩荡的江河也有销声匿迹的那天。更别提如此渺小的我们了。

但是,书却能战胜这么多强大的事物,即便是几千年的历史变更都未能让它消失,反而是愈发历久弥新了。

可见书之永恒这一说并不是无道理可言。

有人说:灵魂和身体,总要有一个在路上。

人,足不出户却可以阅尽世间百态,看清人心浮华。只因,一本本好书,就是一个个完整的世界。里面包罗万象,无一不有。我们只需静下心来,就可以贪婪地汲取。这该是多大的幸运啊!

只可惜,明白这份幸运的人并不是很多,但也可幸,明白的人也不少。

可能,你早已忘记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看书的。可能是年少时,过于无聊,突发兴致偶尔所致。也可能是幸运之人推荐,你一时好奇,从此越陷越深。

不论哪一种,我均为你感到欣喜,因为我们如此幸运,如此鲜活。在这一个个世界中,学到文化,找到共鸣,这何其不是一种乐趣?

一书一世界,一字一灵魂。书之所至,心之所往。拥有一本好书,拥有一份喜悦。

关于读书的随笔 14

曾经听过一则新闻,说一个小姑娘生病了,整天咳嗽,吃了很多药终不见好,但姑娘的爸妈在外地打工,只有姥姥照顾自己。结果姥姥却是个很迷信的人,听了乡邻的话,以为是孙女着了魔,才会久病不愈。她便带着孙女找到了当地一个风水先生求解。那个风水先生听了事情经过后,说孩子的确是着了魔,但只有与自己同房才可以辟邪祛病。在普通人眼里再荒谬不过的言论,却被姥姥相信了。

小姑娘一再反抗,她的姥姥还是以治病为由,将她送上了道貌岸然者的床榻。正值花季的孙女在受到侵害后,心如死灰,第二天就选择了跳楼自杀。事情一被媒体曝光,舆论就将锋芒对准了骗子与孩子的姥姥,说他们是害死孩子的元凶。但事实上,真正地凶手,不是他们,是无知。因为无知,所以无法解惑,心中迷茫却又接触不到科学的.论据,才会有人利用牛鬼蛇神的幌子行骗,才会有人轻信空穴来风的谣言。

读书,更重要的就是让一切不解,都有据可依,让一切困惑,都有法可循,让愚昧走向聪慧,让落后的大脑接触到开明的思想。有些东西,物质无法给予,唯有精神可以补给精神。读书的幸运,更在于你从书中汲取到别人的经验,便减少了靠自己撞破南墙来获得教训的可能。

关于读书的随笔 15

以前,读书时总是心烦意乱,感觉读书是人生最枯燥乏味的事情。那一天一天的青春时光,像吃苹果一样,咬一口就扔掉。而对于那时的我而言是浑然不觉。

后来,在语文老师的威逼之下,青春期情感的懵懂时期,情诗对思想的刺激之下,我逼着自己开始读书。第一本就是《红楼梦》,别人看到的`是那个毒害人民的封建大家庭,而我只是倾心于儿女情。其实,对于那个年纪的我们而言,没有谁是为了要了解那个封建牢笼去读《红楼梦》,所以不管怎么看,《红楼梦》只是梦而不是血。读不出真味也不打紧,因为我本身不是为了读书而读书,我只能算得上是舞台下的观众,真味是什么,只有戏子感悟的深。就是这样,我把读书看作一件痛苦的事情,每每看上半个到一个钟头,瞌睡也就随之而来,每当逼着自己拿起书籍时,时间过得总是那么漫长。

现在,我拿起书籍,总是忘记时间在流逝,我宁可让苦累交织的高中时代静止,宁可终身以书为伴,让时间留得慢一点。可是一转眼落红幻化成了新叶,现在还翠绿饱满的叶子下一刻又要随风飞舞了吧?想起那时虚度的年华,给我带来一股蚕茧上抽丝般的疼痛。

我现在感觉自己真的长大了,不再有幼稚的面孔,也不再是那个犯二少年。此时的我,也许只是随时间漂逝的宇宙中的一个微粒。我现在明白,一个人的成长不能用个子和年龄来衡量,而要用思想来衡量。读书就像催化剂,在人的一生中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。而我又究竟读了多少书呢?其实一本也没读。今天,你还以为自己在读书,几年后,你又觉得自己那时还不算读书,直到老去,其实你连一本书也未读,只是在成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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